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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教师行为规范10条 篇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一条:教师进入课堂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应带齐基本的教学要件,做到“四有”:有教材、有教学设计、有教学备件、有所教班级学生名单。

  第二条:课前候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教室门口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候课情况,督促未进教室的学生迅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第三条: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走上讲台,巡视全体学生,说:“上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学生齐说“老师好”后,教师鞠躬后说:“同学们好”,学生在班长“坐下”中入座。(行礼过程中,气氛应庄重,态度要亲切。)

  第四条:课程第一堂课,任课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

  第五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课状态。提问时要照顾到好、中、差。问题要有梯度,不能只提问几个尖子生。

  第六条: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做好组织教学工作,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全责。对学生违犯课堂常规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第七条:教师在课堂上要使用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要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第八条:教师要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站立上课。如果学校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待做完后才离开教室。在课堂上不准吸烟,不准拨打和接听手机,手机要关机或调整为静音振动。

  第九条:教师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恰当分配课堂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协调一致。

  第十条: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立即结束并说:“下课”,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老师再见”,教师向学生鞠躬说:“同学们再见”。如有人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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