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务主体变动,还款责任是否需要调整?

债务主体变动,还款责任是否需要调整?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债务主体变更后,债务由原债务人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法人变更后也可以向原法人追偿。债权是债务人要求债权人履行特定义务的权利,债务是债务人依法承担的特定义务。债务人的变更对债权的实现有重要影响,但我国法律对此缺乏统一规定,导致司法解释存在差异和矛盾,给债务人规避法律提供了机会。

法律分析

一、债务主体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

债务人的还债能力直接决定着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债务人往往借债务主体变更之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我国现行法律对债务主体的变更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司法解释对债务主体变更过程中的某些问题进行规定。

随着经济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复杂化,各种司法解释之间因为解释的侧重点不同而出现差异,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给债务人规避法律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由于债务主体的变更直接影响债权的实现,而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着债务主体变更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公司法人变更债务的承担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三、债权债务的相关概念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内行为容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

结语

债务主体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债务主体的变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通过各种司法解释来规范。然而,由于不同司法解释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债务人往往利用这种情况来逃避债务,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对于公司法人变更而言,公司作为法人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而法人代表则不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公司法人存在恶意或过失,公司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债权和债务是债的对称,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行为或不行为义务。这些概念在法律中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