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应遵守的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
4、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原则。
5、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一、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两者区别如下:
1.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指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其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并且严格限定在有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的范围之内。遗嘱继承则是基于遗嘱自由,从尊重和保护被继承人个人意愿出发,允许公民用遗嘱方式处理自己的财产。
二、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对于遗产的处理应按照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三、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有下列特征: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