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拆迁 时不可以断水断电。《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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