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严重影响部队正常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和完成军事任务的;(四)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军事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五)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法律依据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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