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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处理标准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收受礼金是党政纪律明文规定的违纪行为,收受礼金的违纪行为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利用春节、中秋、国庆等年节假日或者本人、亲属生病住院、搬迁新居、婚丧嫁娶期间大肆收受下级、企业老板等服务对象单方面的赠送,红包、礼金数额较大,接受礼金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登记交公或者接受其他礼金,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行为。对收受礼金的违纪行为主要是给予党政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收受礼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界定收受礼金时要与收受贿赂行为和正常人情往来区别开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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