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授权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效,依据《民法典》第161条和162条的规定,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雇主与雇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法律分析
保密协议不是本人签字,但是是本人授权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效。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能够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拓展延伸
保密协议的签署要求及法律效力验证
保密协议的签署要求及法律效力验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保密协议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签署,并要求签署方的真实意愿和能力。签署人必须是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主体,并且在签署时应当自愿、明确地表示同意。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协议的具体内容、签署方的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保密协议符合法律要求并得到正确执行,其具备法律效力,违反协议将会导致法律责任。因此,签署保密协议时应当仔细审查其要求,并确保其合法有效,以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保密协议的签署要求及法律效力验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保密协议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签署,并要求签署方的真实意愿和能力。签署人必须是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主体,并且在签署时应当自愿、明确地表示同意。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协议的具体内容、签署方的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保密协议符合法律要求并得到正确执行,其具备法律效力,违反协议将会导致法律责任。因此,签署保密协议时应当仔细审查其要求,并确保其合法有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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