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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累犯是否属于特殊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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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累犯是否构成特殊累犯

特殊累犯只是累犯的一种,而未成年人连累犯都不构成,当然也不构成特殊累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前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刑罚执行的主要部分是在行为人成年后完成的,也不妨碍累犯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刑罚执行的主体部分是在行为人未成年阶段完成的,这种受刑经历就不应当作为累犯前提;因为接受刑罚之际,行为人的人格尚未成型、稳定。

特殊累犯的年龄

所谓特殊累犯,是指危害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的。未成年的刑事责任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余都不负刑事责任,更谈不上刑罚了,所以不会构成特殊累犯。所以说,未成年人是不可能构成特殊累犯的。

未成年能否构成特殊累犯

未成年不能构成特别累犯。虽然我国《刑法》没有关于特殊累犯年龄的明确规定,但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而特殊累犯属于累犯的一种,因此特殊累犯的年龄应同累犯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

未成年犯是否构成特殊累犯

不构成。虽然《刑法》没有关于特殊累犯年龄的明确规定,但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而特殊累犯属于累犯的一种,因此特殊累犯的年龄应同累犯一样。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前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刑罚执行的主要部分是在行为人成年后完成的,也不妨碍累犯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刑罚执行的主体部分是在行为人未成年阶段完成的,这种受刑经历就不应当作为累犯前提;因为接受刑罚之际,行为人的人格尚未成型、稳定。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

特殊累犯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的。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过失犯罪的除外。这就是一般累犯的法律渊源。构成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后罪,这是第三个条件。我国刑法规定,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种犯罪的,以累犯论处。这就是特殊累犯的法律渊源。构成特殊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前罪和后罪都是上述三种犯罪中的一种。2、前罪和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后罪。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都应当从重处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在任何条件下都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岁的人除外。 该内容由 韦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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