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婚姻财产分割是在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过程。在分割财产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财产性质等因素。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转化而来的财产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因此,在离婚前应该尽可能地协商,达成共识。如果无法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分割问题。
结语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过程,需要考虑贡献、来源、性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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