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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于7月份调整公积金基数,请问单位需要补缴1-6月份的公积金差额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应及时补缴,办理流程简便,需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地点多样。根据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新职工以当月工资为基数缴存。谢谢咨询。

法律分析

若单位确实存在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①《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一份;②付款票据(支票、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③《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一份(要求职工签名确认,职工套取退款进行的补缴,补缴清册中补缴原因填写“套取退款”,不需要填写缴存基数和比例),多人补缴时,提供《补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④提供单位补缴说明一份(说明中需注明职工是否存在投诉的情况)。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谢谢您的咨询。

结语

感谢您的咨询。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单位若存在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应及时补缴。补缴手续简便,只需准备相关资料并前往指定办理场所即可。补缴所需资料包括《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付款票据、《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等。职工的缴存基数根据个人工资情况确定。新参加工作或调入单位的职工,缴存基数以当月工资为准。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谢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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