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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要怎么赔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必要的,交警部门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和双方违章程度进行认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一定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而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100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交警部门需要结合现场情况和双方的违章程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三)主张车损具体步骤:

1、申请车损鉴定(向交警递交申请即可)

2、凭鉴定结论,行车证、事故认定书、驾驶证、修车明细、修车发票属于对方赔偿的部分,向对方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属于向自己保险公司主张的,向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此外,车辆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贬值费用,具体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二、交通事故车损如何确定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

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动;最后造成车辆损坏、乘员伤亡、留下路面(或与固定物体碰撞)痕迹。

三、交通事故一方负全责的情形

(一)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四)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七)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八)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九)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二)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之间或者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双方车辆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标准分为车损赔偿标准和人身赔偿标准。

车损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一致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根据该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损失是由机动车造成的,按照机动车登记日期或者经查实的实际使用日期计算;

(二)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造成的,按照非机动车登记日期或者经查实的实际使用日期计算;

(三)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以外的其他人在道路上故意造成的,按照故意造成损失的损失计算。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标准包括车损赔偿标准和人身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车辆损失,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一致,则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损失的计算方法则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

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交警部门需要结合现场情况和双方的违章程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根据交通事故车损的确定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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