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经济纠纷处理方法: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需帮助另一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隐藏、转移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纠纷可诉诸法院。离婚后经济纠纷类型:再次分割房屋权属;协议违约或拒绝履行;隐瞒财产要求重新分割;原协议基础丧失;未处理财产纠纷后诉求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有经济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5、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的经济纠纷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请求对离婚时已分割的房屋权属做再次分割。法院在对离婚双方共有的唯一房屋进行分割时,多判决双方共有,仅对使用权进行划分,因此,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
2、离婚未经诉讼,离婚后一方反悔或拒绝按照协议履行约定;
3、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出现重大事由使原财产分割协议丧失基础;
5、当初离婚系“假离婚”或其他原因,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后产生纠纷又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
结语
离婚经济纠纷处理要点:共同偿还债务,协议清偿不成由法院判决;生活困难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发现上述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后经济纠纷类型包括房屋分割、协议履行拒绝、隐瞒财产、协议基础丧失、未处理财产纠纷。离婚协议有法律约束力,一年内可请求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