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开出调档函寄给学校即可。应届毕业生,毕业档案一般都由学校学籍管理处暂时保管,首先可以打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