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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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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 诊治各种急性肠道传染病,重点以“02”为主,严防“02”传入。

(二) 遇有合并其他疑难疾病时,可请有关科室高年资医师会诊。

(三) 就诊患者均由值班医师负责按流行病学进行逐项登记,不得遗漏。发现痢疾等法定肠道传染病,必须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发现肠道病的多发、暴发单位要电话报告保健科。

(四) 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02”及一般常见肠道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消毒等业务知识。符合可疑“02”者,应立即上报防保科和医务科,同时做好病人留验,封锁污染区,登记接触者。

(五) 详细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症状,做到不漏诊,不误诊。

(六) 每例病人必须做到逢泻必采,并做好大便培养登记工作。

(七) 组织好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护士要熟练掌握抢救输液技术,配合医生做好病人抢救及门诊病人注射工作。

(八) 做好各种医疗器械和抢救药品的准备,并定期更换消毒。肠道门诊护士或其他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

(九) 掌握各种消毒药品的配制及消毒方法,做好门诊及厕所消毒,保管好消毒药品。

(十) 医护人员检查每例病人后,应洗手或消毒手。(十一)每日下班前,诊室内桌面、门把、医疗器械及地面均应擦拭消毒。(十二)肠道门诊要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候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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