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档案保密制度为了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根据工业区、地产控股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档案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等规定,严守档案秘密。
二、本公司的档案保密工作由公司分管行政副总、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保密的文件要在其左上角加盖密级章。
三、严格控制秘密档案的利用范围和查阅手续,有密级的档案无论以何种方式利用,均需公司分管行政副总批准,并只能在档案室或秘书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
四、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印密级档案内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行政副总批准,摘录或复印的材料必须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由公司秘书进行使用登记,严加管理,限期使用,及时收回销毁。
五、对外提供资料,公布数据,发表文章等不得系统引用公司尚未解密的档案。
六、经鉴定确认已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限期销毁。
销毁档案时,必须详细列明销毁清单,经公司分管行政领导审核后,由公司行政经理主持销毁,防止泄密。
七、公司设专用档案室保存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泄密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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