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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逃逸又回到现场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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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逃逸又回到现场的,怎样认定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肇事者主动报案的,一般不会构成肇事逃逸。如果案件已经报案,交警已经在处理才回到现场的,构成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一、肇事逃逸是不是承担全责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逸的,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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