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除合同后,已经履行的义务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根据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同,补偿方式也有所不同,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解除合同后,已经履行的义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要求返还;已经取得的利益,应当交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因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偿、部分履行或者免除责任等合理方式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一方违反合同,使得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总之,在解除合同后,已经履行的义务的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约定来计算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