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资企业欠钱,其法人要如何承担担保的责任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国资企业欠钱,法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应当是由担保人承担。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法人代表的定义是什么
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2、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法人的代表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4、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