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随便停。只有业主和住户才享有使用小区公共场地、设备设施的权利,小区以外的人员没有这个权利,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你进入。如果是走访亲友,在小区业主或住户的许可下,你可以临时停放车辆。但仅限于来访期间。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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