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保释、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保释、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保释、监视居住。解除保释、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释、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肇事者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的一定时间之后家属或者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取保候审的要求,相关的机关会对取保候审的申请进行充分的审理,确实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执行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