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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欣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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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发生体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失效等理化反应。那么,康普欣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康普欣的注意事项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十分谨慎;康普欣严禁静脉给药,仅供局部使用;配制好的溶液在4h内使用;避免康普欣和消毒剂中的酒精、碘或其他重金属接触,以免引起变性,涂两种成分之前应去掉伤口表面所有杂质。

康普欣还需要注意的是过量的药物大约在15天内被自身的纤溶酶快速水解和吸收;无意的静脉使用可能造成血栓并发症,因此严禁静脉使用。严重的动脉和静脉出血需要额外的措施;请使用与康普欣配套的注射器和注射针分别溶解、抽吸相应的制品及溶液。制备纤维蛋白原溶液的器具绝对不能与制备凝血酶溶液的器具混用,以免凝胶提前形成;

冻干人纤维蛋白原溶解时,先将制品及其溶解液的温度平衡至30~37℃,注入该溶解液后静置1~2min,再轻轻转动,至冻干制剂完全溶解,以避免产生泡沫;用连接针座牢固地将两个注射器和注射针连接在一起;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注射针针管或喷嘴被蛋白凝块阻塞,请更换一个新的注射针或喷嘴。一旦开始输送胶体,就不能往回拔针管活塞,否则会使胶体回到“Y”形转换器中,这样就会堵塞涂药器的尖端,需要再打开一个新的“Y”形转换器。

通过上述讲解,是否对康普欣的注意事项的认识有所帮助呢。最后提醒一下,康普欣需要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禁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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