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产品的生产、储运、经销企业必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