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废止,反担保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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