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兼职工人受伤是否算工伤?

兼职工人受伤是否算工伤?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兼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校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劳动关系,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在另一用人单位兼职,根据规定,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兼职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兼职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

法律分析

兼职受伤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基于兼职情况的不同,兼职是否属于工伤应分情况予以区分:

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打工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的。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此时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工伤的。

拓展延伸

兼职工人受伤后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兼职工人受伤后的赔偿责任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兼职工人与雇主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如果存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需要分析受伤事件是否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受伤,且与工作职责相关,那么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兼职工人有权获得工伤赔偿。然而,如果受伤事件与工作职责无关,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法律途径来寻求赔偿。最后,具体的赔偿责任还需要考虑受伤程度、医疗费用等因素。因此,确定兼职工人受伤后的赔偿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结语

兼职工人受伤后的赔偿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其受伤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而对于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单位兼职的劳动者,根据相关规定,兼职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由兼职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然而,确定赔偿责任还需考虑合同关系、工作职责范围、受伤程度等因素。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兼职工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