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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三级可以赔多少钱?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劳动者被认定为三级伤残之后,可以不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但是劳动关系不得解除,即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原工资的80%作为伤残津贴,另外工伤保险基金需要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23个月的工作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劳动者原工资过低,导致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工伤保险基金需要补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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