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卖公民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属于犯罪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电信等单位因工作人员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时,在其第三款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条文内容如下:“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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