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什么

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有效,股权转让通过双方达成协议有效,基于股份或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应由买方继承;

2、对公司的影响,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者在公司股东名单上记录买方姓名或者名称后,受让人成为新股东,所有股份或出资权均由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应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合法转让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