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的空间包括公共部分和私人部分。住宅楼房的公共空间属于住户共有,个人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以便个人使用,个人只对私人空间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p>
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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