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初审,村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
2、初审,村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3、复审,镇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区农村工作部门。
4、认定,市、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