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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合同 篇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出境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

  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7、旅游者应保存好本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8、旅游者出境旅游应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9、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境时允许每人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金或5000美元现金,免税烟一条,酒一瓶;摄像机、高级照相机必须在海关申报,以免回国时过关缴税。

  10、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11、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0871-96927、631961

  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88-96927、5123432

  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9-96927

  西双版纳州旅政执法支队

  红河州旅游局执法监督科

  10、乙方(组团旅行社)

  24小时服务质量监督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__________。

  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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