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经 营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乙 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 址:
邮 政 编 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形式: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限共计 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根据使用情况,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
2. 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或项目的周期为准,具体工作或项目内容由甲方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二、 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调整岗位:
⑴ 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
⑵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甲方可以调整岗位;
⑶ 乙方因医疗期、产期等原因导致原岗位被其他人取代;
⑷ 其他原因导致确需调整岗位的。
如乙方不同意接受调岗,甲方有权按甲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三、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1. 乙方的工作地点参考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2. 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安排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或分派乙方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或学习。此情况下,甲、乙双方需另签专项培训协议。
3.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性质,对乙方实行 标准工时制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2天 。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实行轮班制。根据甲方生产或经营情况,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重庆市有关劳动法规之规定以本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乙方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及其它:
1.甲方约定每月 15 日(如遇节假日提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2.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经验及所承担的责任,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3.乙方在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 元。
4.合同期内甲方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足额按时支付员工工资,进行同工同酬,如在合同期间内对劳动报酬有分歧或争议时,按集体合同执行,如集体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5.乙方收入之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担。甲方每月从乙方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及社会保险费,并代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
6.乙方固定工资调整与否均由甲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乙方工作表现而定。甲方变更乙方月固定工资等情况以附件的形式附于本劳动合同执行。
7.乙方若需加班,应按甲方的规章制度事先得到相关上级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工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按规定经书面批准的加班给予补偿,具体办法按照《(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1.乙方可享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全部法定节假日;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参考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
3.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发放劳动报酬及其它福利;
5.因工负伤,甲方将按照国家和本市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6.甲方根据公司的发展,同步改善集体福利和乙方的个人福利。
六、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的具体期限分不同情况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无需支付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需支付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后在限定时间内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1).乙方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被指派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被指派的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依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宣告终止经营或解散的。
上述情况下甲方发给经济补偿金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计算经济补偿金所依据的工资性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的劳动报酬,不包括各种劳保和福利性收入。
5.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甲方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提前解散或清算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的规定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8.在本合同期内(不含试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要求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的具体期限分不同情况按照公司《离职管理 制度》执行。
9.乙方接受由甲方专项出资,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的,如因个人原因在培训协议中规定的任职期间内离职的(包括自愿离职或是被解雇的)均应按甲、 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培训协议,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相应的金额。
10.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被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须于甲方《离职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前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甲方将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时及确认相关 离职交接手续已办妥的前提下,于最近的一个发薪日结算及发放乙方之离职薪资, 并按劳动法规相关规定办理乙方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 及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而导致离职薪资迟发或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迟办, 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如甲方有向乙方提供住房的,乙方在离职前必须迁离,并交换住房及房内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家具,对未有或不能交换或损坏的,必须按甲方的规定赔偿相应的金额。
七、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负的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
②、遵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劳动报酬;
③、 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④、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⑤、 对乙方在合同期内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⑥、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福利。
(2)、乙方的责任:
①、 努力学习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
②、 确认已收到、阅读并理解《(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自愿接受约束;
③、严格履行本合同,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及其它规定;
④、严守甲方的业务机密,积极维护甲方的权益,如有违反,须承担法律责任;
⑤、爱护甲方的设备、工具及财物。对于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按甲方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和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直接或间接地在其它公司任职或与其他公 司、企/事业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如有违反,甲方将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此情况下甲方不需对乙方作任何补偿,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职务作品或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发明、设计等)其 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甲方因上述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如给予乙方奖励,按甲方有 关规定执行。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在离职后,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在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必须归还其保存的一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财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透露或讨论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技术、财政、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或其它一切属于甲方拥有的资料,甲、乙双方需就上述事项共同签署《保密协议》,乙方如有违反,应按《保密协议》中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相应的金额。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有争议,应协商调解,并以有关法规作根据。如协商调 解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自该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如双方对仲裁决定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生效判决。
6.本劳动合同任何条款如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裁定无效,该部分如果不影 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双方需继续执行。
7.本劳动合同经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表签署的均属无效,本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 争议的依据。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本劳动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