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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 篇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为屋基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屋基坐落:为南至 ;西至;北至;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3、屋基正屋13米长9米宽,屋基后出入2米,大门出入5.5米按照通山县开发区吴英的安置房地基的一切手续给乙方。

  二、甲方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二次付清,合同签订当日付款: 元(大写: 元整)第二次余款到屋基一层完工后全部付清

  三、出卖的屋基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屋基因国家及通山县再收屋基税费等事项,一切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通山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双倍返还对方双倍损失。

  五、经双方同意后到公证处公证。地基产权全部归买方所有。( )

  卖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公证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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