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员工:
原保安部zz,于12月10日私自离职,因离职时未按z花园管理处相关离职办法办理离职手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违反了<管理规章制度>第2.2.3条的规定。
经管理处决定其行为属"自动离职",即自动放弃本月九天工资,以后一切事务与本公司无关。引以为戒!
特此通告
x年xx月xx日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