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清零时间为1年,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满12分,下一周期开始将上一周期分数自动清零。若记满12分,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法律分析
驾驶证扣分清零时间为1年。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1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1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1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拓展延伸
驾照扣分清零的条件和规定是什么?
驾照扣分清零的条件和规定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下,驾照上的扣分会被清零。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具体的条件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驾照扣分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逐渐清零,例如,每年清零一次或者每两年清零一次。此外,驾驶人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者累计扣分未达到一定数量的情况下,也可以享受驾照扣分清零的待遇。具体的条件和规定应根据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结语
驾照扣分清零是指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驾照上的扣分会被清零。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一般为每年或每两年清零一次。若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累计扣分未达到一定数量,也可享受扣分清零的待遇。具体条件和规定应遵循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驾驶人应时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行为,以确保驾照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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