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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给父母的钱3万,是否属于财产转移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离婚前给父母的钱3万,不属于财产转移,只要这3万元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当事人未经配偶同意,就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3万元转移给父母的,那该行为是在转移财产,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让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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