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民币做装饰违法。人民币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仅能用于支付和结算,禁止用于其他用途,如破坏、污损、变造、私自销毁等,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将人民币用于营销宣传和广告宣传等非法定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故意毁损人民币;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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