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在劳动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约束力。它是用人单位的要约,劳动者收到后可以选择答允或放弃,一旦答允即成立劳动合同。如果通知书经过双方商量并具有签字和公章,就是真实意思表示。虽然通知书不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但核心条款已具备,加盖公章且员工签字确认,应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录取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无明确限定,但它在劳动关系的缔结经过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性质隶属我国《合同法》中限定的“要约”与“答允”的形式。基于《劳动法》系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公司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实是一种要约做法,对公司和员工两方都有约束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奏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对于劳动者来说,收到录取通知书,能够选择答允或放弃,一旦选择答允,两方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录取通知书具有了两方商量的经过,公司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含有录取的意思表示,还就劳动合同时限、劳动报酬、工作职位、月薪准则等内容进行了商定,并且同时具有公司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隐含了两方商量的经过,且在劳动合同时限内亦按商定事实上履行,因此,录取通知书应认定为两方经商量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录取通知书虽然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具有的全部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有。录取通知书中商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职位、薪水准则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隶属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网上购买假的高校录取通知书是否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网上购买假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属于仿制他人录取通知书的行为,涉嫌违法。校方发布的录取通知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伪造、买卖或使用伪造的录取通知书都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如伪造文书罪、诈骗罪等。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了高校招生制度的公平性和诚信性。因此,建议广大网民不要参与购买或使用假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以免触犯法律。高校录取应以正规渠道为准,依法合规地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录取通知书在劳动关系的缔结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公司和员工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果录取通知书经过双方商议,并含有录取的意思表示,且具备公司公章和劳动者签字确认,应被认定为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录取通知书可能不具备全部劳动合同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备,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提醒网民不要购买或使用假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以免触犯法律,应依法合规地进行高校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六十三条 各级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六条 各级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各级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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