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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