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必须提供一定的保证措施。
一、刑事拘留都是立马拘留吗?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二、拘留可以用自己的家人代替吗
不可以。(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