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伤残鉴定等级后,用人单位需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支付。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法律分析
在确定伤残鉴定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社保部门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支付。
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拓展延伸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区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两种不同的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保险待遇结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在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工伤保险待遇中支付,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康复期间提供必要的帮助。
虽然这两种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和用途不同,但它们的发放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度过治疗期间或康复期间的经济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权益。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待遇的50%,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待遇的55%。
因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虽然名称不同,但它们的发放目的和标准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度过治疗期间或康复期间的经济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权益。
结语
在确定伤残鉴定等级后,用人单位需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支付。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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