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六条 药店经营药品,必须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百七十三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