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协议书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实信用原则;
2、写明双方的约定事项,表达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3、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4、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双方在婚内签订的协议,可以是表示忠诚的协议、也可以是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甚至也可以是一方在婚内有过错行为,例如家暴等行为的也可以写下保证书表示自己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同时不再犯同样错误的意思表示。关于财产的约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没有离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自愿对自己的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不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情形,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此协议如果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按照协议约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若一旦夫妻双方解除夫妻关系,一方主张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分割共同财产的,予以支持。
该协议一经签定,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二、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1、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有效的。
2、因为双方有可能是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只要此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婚内的约定分割财产。
3、如果是婚内强迫签订的话,就无效。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