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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解除关系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律师解答: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怀孕期间,女方能起诉离婚,男方不得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女方和子女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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