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保险合同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要求保险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4.进行仲裁或诉讼维权。
保险人在未履行完保险合同之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保险人应将保险金存入指定账户,等待被保险人领取;
2.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或解除合同;
3.保险人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履行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由合同约定或者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的意愿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不得无故拖延,对于无理由拖延支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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