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地点在市卫生健康委900室。此外,本文还提供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的依据。该条例明确规定,当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如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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