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确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以下凭证确定: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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