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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当中犯罪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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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此外,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也有区别:

1. 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 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量刑不同: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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