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一审刑事裁判不服,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一)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具有平等的上诉权。(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的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且应该以被告人的名义提出。(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一、刑事案件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羁押有可能短至12小时内,也可能最长的羁押时间可能近19个月(特殊情况下时间更长)。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拘留最长37天。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最长2.5个月,法院一审最长3个月,法院二审最长4个月。
其中,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羁押)期限,发现新(漏)罪的案件办案(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二、可以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可以判死刑的罪名: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
(五)侵犯财产罪(1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八)贪污贿赂罪(2个);
(九)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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