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受理的案件有: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案件、其它权益财产纠纷的案件。仲裁一般是对案件进行合法的调解,仲裁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走诉讼的程序进行处理。
《仲裁法》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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