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立案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条,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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